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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5-10-10 16:01:56 浏览量: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开展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苏州市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第三方验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22号)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5年度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开展验收工作,出具独立、公正的第三方验收报告,并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核查。

(三)项目概算(最高限价)23万元

(四)服务时间: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日。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

三、资格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名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报名机构须是具有国家认CNASCMA资质证书的第三方机构,且证书认可的能力范围应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相关检验检测内容;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申报材料

(一)服务报价;

(二)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相关资质、人员配备2年内承接相关项目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情况;

(五)验收服务方案(包含落实推进计划和方案、人员及设备配备、时间响应程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报单位须将材料清单编制目录标有页码,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营业执照、报价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报名单位将申报材料于1015日前,以密封的方式(加盖骑封印)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至苏州市工信局217室(姑苏区三香路99810号楼),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12-68616217

监督电话:0512-68616367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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