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赋能现代农业,农用无人机因其在播种、施肥、喷洒农药等方面的高效性,正成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它极大提升了作业效率,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然而,技术应用并非坦途。除了面临高成本、操作技术门槛等挑战,无人机在作业中潜藏的安全风险更不容小觑——如视频案例所示,失控、突发故障等意外事件,不仅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更直接威胁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这警示我们,在拥抱科技红利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置于首位。
法条链接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条 发生农机事故后,农机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农业机械作业或转移,保护现场,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报案;造成人身伤害的,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案。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机具和人员的位置。
发生农机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在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后即行撤离现场。
第二十九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农机事故认定,并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肇事逃逸案件,应当自查获肇事机械和操作人后10日内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5日内,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农机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农机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维持原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小安提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技能,并积极参加专业安全培训,是保障无人机技术安全、高效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关键前提。唯有绷紧“安全作业无小事”这根弦,才能真正释放“科技助力农业腾飞”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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