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方式是什么?
(一)直接认定。对满足资格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直接认定并给予项目资助。
1、2022年度及以后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或同等位次的项目。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主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中(主要支持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得金、银、铜奖项目可分别获得50、40、30万元资助;在“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科技创新类和文创类中(主要支持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得金、银、铜奖项目可分别获得50、40、30万元资助;在“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入围的项目(主要支持项目第一参赛者),可获得10万元资助。
2、2022年度及以后在金鸡湖创新创业大赛青年专场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可分别获得15、10、5万元资助。
3、2025年度及以后在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苏州)半年度及年度路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可分别获得15、10、5万元资助。
4、申报人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毕业2年以上且尚未全职回国或回国时间不满1年,符合资格条件的,可获得5万元资助。
(二)评审认定。对满足资格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经组织评审通过的,可给予项目资助。
1、对满足资格条件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可获得5万元资助。
2、2025年度及以后在独墅湖青创港和苏州工业园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半年度及年度路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经评审通过,可分别获得20、15、10万元资助。
3、申报人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首次回国创业,经评审通过,可获得15万元资助。
4、2022年度及以后在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经评审通过,可分别获得20、15、10万元资助。
5、2025年度及以后在苏州市内高校校级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经评审通过,可分别获得20、15、10万元资助。
6、由国家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或苏州本地上市公司(不含新三板)培育和孵化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可获得链主企业或关联方投资金额的50%资助,最高50万元。
7、获得清科榜单中“中国早期投资机构”、“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排名前20名的机构投资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可获得最高50万元资助,其中机构出资金额20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可获得20万元资助;机构出资额在5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可获得30万元资助;机构出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可获得50万元资助。
(三)提档支持。对符合资格条件和认定条件的特别优秀的项目,经综合评审,可适当提高支持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有哪些?
青创资金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申请人为毕业5年内海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
(2)申请人于2025年1月1日后在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企业或拟成立企业,在企业中持股并担任以下职务之一:法定代表人、核心管理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
(3)申请项目符合以下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数字产业、新能源及绿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
(4)对各类大赛获奖项目,申请人需为项目第一参赛者或主要负责人。
三、拨付条件是什么?
直接认定类项目拨付条件如下:项目资助分两笔等额拨付,第一笔拨付前需满足:申请人已在园区注册企业并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个月;第二笔拨付前需满足:申请人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如申报人为在校大学生或高校在职人员,则社保或个税缴纳不作要求。
评审认定类项目拨付条件如下:项目资助分两笔等额拨付,第一笔拨付前需满足:申请人已在园区注册企业并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个月;第二笔拨付前需满足:申请人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个月。如申报人为在校大学生或高校在职人员,则社保或个税缴纳不作要求。
获得认定的项目如满足第二笔拨付条件,可一次性拨付。青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青年创业企业的启动和发展,获评青创资金资助的项目需在获评后6个月内注册企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青创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