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习部署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年初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深化“法治住建”行动,推进法治理念提升,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夯实各处室、各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局党组研究部署,将住建领域法治建设作为住建系统“三转五治六提升”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持续跟踪问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见成效,荣获“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全年,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推动党建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立“党建+”理念,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重要文章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带头学习,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召开全系统“法治住建”推进会。举办“法治住建”推进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打通住建领域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明确2024年“法治住建”工作要强化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及深化普法宣传的要求。
二、全面开展工作,积极推进落实
2024年扎实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继续深化“法治住建”行动,将法治建设范围扩展到住建全行业,为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相关工作获《江苏法治报》刊载肯定。
(一)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制度。积极探索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招投标代理等领域建立住建领域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利用现有的信用评价机制,将经营稳健、信用良好的企业列入“白名单”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除法定的检查外,原则上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和制度建设,配合做好《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和《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相关工作。严把起草质量,保障内容科学合法。成立《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在立法起草工作中,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联合司法局举办立法推介会、“立法民意直通车”立法参与活动等,让社会各界近距离了解立法过程,提出宝贵建议,以多种方式对条例草案进行论证。《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于2025年1月15日,经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计划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按照苏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研究《苏州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苏州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苏州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苏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的立法工作并向市人大汇报。
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的文件严格做好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根据部门职责,完成了对《关于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的决定(草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反馈意见。完成对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我市经营性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工作。
(三)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
构建“综合查一次”工作体系,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印发《苏州市住建领域落实“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并编制《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及市住建局本级的30项行政检查,设定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牵头编制了瓶装燃气、建筑工地(工地扬尘)、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小区物业4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明确监管部门、检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内容。
聚焦重点领域,规范建筑工地行政检查。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工地行政检查的通知》《关于定期调度建筑工地行政检查情况的通知》等规范建筑工地行政检查文件。推动各地住建、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编制季度建筑工地行政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频次并及时共享,实现跨部门综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标准化建设、执法监督、普法三大文件。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行业监管与行政处罚执法联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等方面,明确住建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标准和规范,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五)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法治住建”人民监督员作用,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均积极应诉,按时提交答复材料,及时化解纠纷。对收到的一审、二审、再审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均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持续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及时处理法院、检察院协助调查来函。认真研究落实姑苏区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对收到的司法建议书及时分析,对照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对全市建筑工程的监管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雷竞技最新版下载方法申请701份,对收到的申请均按时答复,积极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协同化解纠纷
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我局持续积极对接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律优势和住建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不断凝聚司法、行政合力,健全完善协同治理机制。
1.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专项行动。推进全市住建部门与辖区人民法院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房地产市场风险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邀请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代表参加保障房地产企业专场座谈会,收集问题清单。推进房企破产重整,通过府院联动,在问题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中,全面厘清债权债务及相关责任义务,合作共建促进复工续建,推进多个问题楼盘顺利重建并交付。
2.分类施策,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一是落实预售资金应进必进要求,确保全部预售款进入监管账户。二是统一预售资金监管模式。住建部门确认相关项目建设达到相应节点后,监管银行才能根据开发企业的申请释放监管资金。三是分类实行监管。对一般项目按照正常预售资金监管比例进行监管,对风险项目提高监管比例,重点对集团公司出现债务危机的项目进行管控。
3.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建设。与市中院合力健全完善物业服务领域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形成《关于推广“物业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深化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的共建意见》,共同推广“物业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实现推进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履约意识“双提升”的良好效果。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预警和处置督办工作机制,推广昆山物业融合法庭经验。
4.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一是印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项目实施常态化包案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项目实施常态化领导包案制度。二是印发《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欠薪维权二维码机制的通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可通过微信扫描维权二维码进行欠薪线索反映。
5.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点发力,全面预防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共同发布《关于开展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效果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参与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聘任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工程造价协会为特聘调解组织,聘任28名行业专家为特邀调解员,聘任苏州法院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房屋安全司法鉴定专家库首批专家。加快推进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聘请物业纠纷特邀调解员,提升行业内自治解纷能力,“抓前端、治未病”,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
营造良好氛围。将每年4月份作为“法治住建”宣贯月。集中开展系列法治宣贯、法治服务、法治治理等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企业进行业、“物业巡回法庭”进小区、《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进农村、防震减灾法律知识进学校、安全生产法规进工地等形式丰富的宣贯活动,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行业普法。
多点发力普法。抓住关键节点,以《苏州市乡村建设条例》施行为契机,向全市乡村建设工作条线负责人作专题宣贯解读,全市乡村普法宣传全覆盖;在《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行业、“物业巡回法庭”进小区、政策宣贯进小区等活动加强普法。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贯活动,进工地向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对建立的二维码欠薪投诉维权机制进行详细介绍,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情景剧、视频观看、有奖互动问答等方式重点宣传;通过发放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册、拉横幅、立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燃气使用安全相关知识,守好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部门联动普法,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防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绘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扩大政策效应。助推经济发展,举办“家在苏州·遇见江南”2024年房地产行业主题峰会,上线“乐居苏州换新购”平台;房产超市进社区,成立“交易护航”行动支部,增强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效应,保障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助推经济发展。
做好行业普法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工“法治住建”法律知识竞赛,共计147支队伍、441名选手参加了初赛,团队总分前十名进入决赛。以赛促学,将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延伸至全行业,引导行业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打造行业普法阵地。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普法的重要作用,引导行业从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搭建行业互动平台,召开苏州市住建领域行业协会普法工作座谈会,就协会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亮点工作作交流。从普法内容、普法形式等方面的需求提出“普法订单”,形成2024年行业协会普法工作开展计划。
三、总结不足,持续推进“法治住建”行动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仍存在涉及面不够广泛、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的不足之处。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2025年,市住建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其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
(一)抓住“关键少数”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激发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头雁效应”,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围绕改革发展加快立法制规
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做好《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章制定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制定程序规定进行管理。
(三)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管理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推进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难题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难题,通过府院联动、加强调解监督等方式,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以普法加强行业监督。防患于未然,助推行业规范化发展,引导行业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促进全行业各项工作法治化发展。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加强对涉及房地产、建设工程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切实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重点工作目标,加强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培训,重点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营造住建领域浓厚学法氛围,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苏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