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安全防范手册
嘉宾: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区分局阳澄湖派出所民警钱潇怡、漕湖派出所民警王亚琳
直播平台:节目正在通过FM91.1、“苏州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苏周到、云听、蜻蜓FM等APP音视频同步直播,欢迎大家收听收看!
每到年终岁末,相信大家一定是又忙碌,又喜悦,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忙着对即将过去的一年进行总结,总结收获和不足,同时又忙着对新的一年进行展望和计划。根据我们公安机关的经验,此时也是各类群众求助以及犯罪分子活跃的时期。一方面,年终岁尾,大家出行、聚会等活动增多,因此各类纠纷、走失、求助等警情也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不法分子活动也比较频繁,他们往往会利用人们在忙碌状态下会放松警惕的心理,实施各类违法行为。今天我们给广大听众朋友们整理了这份年关安全防范手册,大家一起来听一听,防一防,让我们一起守护好自身安全,平平安安过春节。
一、涉酒类
(一)酒驾类
1.警情概述
“酒驾猛如虎”,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很多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当驾驶人在饮酒后违规驾驶车辆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重则导致自己或他人生命及财产受损,更有的甚至赔上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的。酒驾或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
2.典型案例
(1)陆某与5名亲友在某火锅店聚餐,原本承诺不饮酒的他经不住亲友轮番劝说,喝了3两白酒。聚餐结束后,陆某起初打算叫代驾,但酒后自认酒量尚可,觉得深夜交警不会查岗,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当车辆行驶至某路口时,被夜查交警当场拦下,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最终被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2)陈某与客户在酒店聚餐饮酒后,叫了代驾将车送至小区南门。陈某认为小区内路段安全,便让代驾提前下车,自己驾车前往地下车库。行驶至小区内部道路时,因酒精影响操作失误,与路边停放的私家车发生刮擦。小区保安发现后报警,民警到场检测陈某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其不仅要承担酒驾的法律责任,还需全额赔偿对方车辆维修费用。
3.警方提示
近年来,通过大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险警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仍有一些人法治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对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的悲惨后果和深刻教训置若罔闻,导致悲剧一再重演,教训值得反省!“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酒驾醉驾的危害极大,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永远牢记于心,变为自觉行动。同时对于身边的朋友有酒驾行为的,一定要严厉制止,避免酿成惨剧。
(二)酒后滋事类
1.警情概述
年终岁末,随着聚餐增多,酒后滋事类警情也呈高发态势,许多人在酒精的影响下会失去理智,在酒桌上或者饮酒场合下,因一言不合或一些小摩擦而引发矛盾纠纷,甚至滋事斗殴等案事件。这类警情往往涉及多人,场面混乱,处理起来相对棘手。
2.典型案例
(1)张某与周某在烧烤店聚餐,两人喝了6瓶啤酒后,聊到工作琐事时发生争执。周某抱怨老板分配任务不公,张某反驳“是你能力不够才觉得不公”,酒精上头的两人互不相让,随即起身扭打。张某拿起桌上的啤酒瓶砸向周某肩部,周某还手揪扯张某头发,混乱中导致店内3张桌椅受损,周某经诊断为肋骨骨折。民警到场后将两人带回调查,双方因殴打他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2)李某在夜市大排档饮酒后,因走路不稳撞到邻桌食客王某,王某随口抱怨了一句,李某随即大怒,上前推搡王某。大排档老板上前劝阻时,也被李某辱骂殴打。民警接警到场处置时,醉酒的李某甚至对民警挥舞拳头,最终因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3.警方提示
过量饮酒不仅有害身体健康,而且在酒精驱使下还可能使人变得容易冲动,导致酒后滋事行为时有发生。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小酌怡情,过量上身,醉酒不是挡箭牌,莫逞一时英雄,醉与罪的距离可能就在一线之间,切莫让今日的醉意阑珊,变成日后追悔莫及的悔意。
(三)酒后求助类
1.警情概述
岁末年尾,群众聚餐,商务活动增多,近期,公安机关接报的酒后求助警情明显增多,有喝酒后醉倒在路边不省人事,有醉酒后横卧马路的,有醉酒后深夜敲错家门影响人他人休息,有醉酒后摔伤的等等各式各样的酒后求助。虽然公安机关本着民有所呼,警有所应的原则,一定会第一时间至现场救助,但饮酒一定要适量,安全切不可大意。
2.典型案例
(1)便利店店员潘先生报警,称看到交叉路口的停车位上,有一名男子醉倒在地。潘先生表示,该男子躺在停车死角,刚才有车辆险些碾压到他,自己已临时拦停车辆守护在旁。民警到场后,在潘先生协助下叫醒男子张某。经查,张某当晚与朋友在附近烧烤店喝了8瓶啤酒,步行回家途中醉倒,手机没电无法联系家人。民警通过其身份证查询到家属信息,最终其妻子李某到场将其接回。
(2)市民刘女士报警,称某商场南侧护城河有人员落水。民警联合消防救援队赶赴现场,发现男子张某紧紧抓着桥墩护栏,浑身发抖,处于醉酒状态。经了解,张某当晚在商场4楼川菜馆聚餐后,步行回家时酒精发作,误将河面当作路面踩空滑落。因桥墩下有护栏,其未坠入深水区,但长时间浸泡导致体温下降。民警与消防员历时近半小时将其救起,张某清醒后被送至医院,脱离生命危险。
3.警方提示
春节将近,各种酒宴应酬也随之多了起来,大家在喝酒时应量力而行,切勿贪杯。一旦发生醉酒情况,一定要及时通知亲友,并让其妥善照顾,以免发生意外情况,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人员走失和财产损失类
(一)人员走失类
1.警情概述
随着年终岁尾的来临,广大市民外出变多,而一些老人、小孩在外出时容易发生迷路、失联等情况。
2.典型案例
(1)李女士报警,称其83岁的父亲当天早上外出走亲戚,至晚上8点仍未回家,且老人未携带手机。民警立即调取沿途监控,发现老人当日乘坐公交车时,因视力不佳将83路错看成832路上车。车辆行驶至火车站首末站后,老人下车迷路,因听力不好无法有效问路,在车站附近徘徊至晚上7点被巡逻民警发现。通过警情接力,火车站派出所民警联系上属地派出所,最终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中。
(2)张先生报警称,5岁女儿在商圈游玩时与家人走失,孩子未记熟家长电话。民警迅速调取商圈监控,发现孩子因好奇追逐气球脱离家长视线,在商场儿童区徘徊。随后民警通过商场广播循环播报孩子体貌特征,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分片搜寻,半小时后在玩具专柜附近找到孩子,交由家长带回。
3.警方提示
年终岁尾出行人流大,老人、小孩易走失。请为其配备联系卡或定位设备,提前告知出行信息,乘车前核对线路。若亲属走失,即刻报警并说明体貌、穿着、走失地点等关键信息;走失者迷路可向民警、工作人员求助。
(二)物品丢失类
1.警情概述
随着春节临近,不少外出打工人员也准备回家过年,每年春运期间,火车站和旅客列车人流集中,且随行物品较多,常常出现物品遗失等情况,另外随着春节前外出机会的增多,在外出就餐或购物时,往往随手将包包、衣服、随身物品等放置购物车、座椅上,在就餐完货购物完后把随身物品遗忘。
2.典型案例
(1)在工地打工的李老伯前往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返乡。因车站候车厅暖气充足,李老伯脱下外套时,将装有3.2万元现金、身份证及3张银行卡的挎包放在座位上。听到检票广播后,他只顾着拎起大件行李进站,忘记了座位上的挎包。巡逻民警发现挎包后,通过包内身份证查询到李老伯的购票信息,在1号进站口将已检票的李老伯拦下,成功归还挎包。
(2)春节前,市民张女士前往市区大型超市采购年货。因选购商品较多,她将装有手机、钱包(内有现金8000余元、身份证、2张信用卡及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的双肩包放在购物车置物袋中,随后专注于挑选礼盒、生鲜等商品。结账后,张女士推购物车至超市停车场,将采购的年货搬上车后便驾车离开,完全遗忘了购物车中的双肩包。超市保洁人员清理购物车时发现背包,立即上交至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随后报警。民警通过包内身份证查询到张女士的联系方式,及时与其取得联系。经核实信息后,民警将双肩包完整归还,张女士对超市工作人员和民警表示衷心感谢。
3.警方提示
在外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尽量不要携带大量行李,在人员密集场所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确保行李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尤其是贵重物品,一定要贴身携带、妥善保管。
(三)贵重财物损失类
1.警情概述
年底节前,居民驾车外出购物、应酬送礼等活动增多。在超市、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小区附近停靠且无人看管的汽车也随之增多,此时车内留有的现金、烟酒、笔记本电脑等财物会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2.典型案例
(1)做生意的王先生在某商场地下车库B区停车后,直奔楼上饭店参加聚餐。他将购买的价值1.2万元的iPadPro、8000元的高档烟酒等礼品放在车辆后座,忘记锁车。嫌疑人罗某当晚在车库内随机拉车门作案,尝试23辆车后,发现王先生的车未上锁,盗走车内物品。民警巡逻时发现罗某形迹可疑,上前盘查后在其随身包内查获赃物,当晚联系到王先生时,他才发现物品被盗。
(2)春节前周末夜间,市民刘女士驾车前往郊区亲戚家送年礼。因亲戚小区停车位紧张,她将车临时停在小区外一条无监控的偏僻辅路上,未将副驾座位上的名牌包(内有现金6000元、价值1.8万元的黄金手链、2张总面额5000元的商场购物卡)随身带走,仅随手拉了车门确认上锁后便离开。嫌疑人李某当晚在该区域游荡物色目标,发现刘女士车内有明显贵重物品,且路段偏僻无往来行人,遂用事先准备的螺丝刀砸破副驾车窗,盗走背包。两小时后刘女士返程时发现车窗破损、物品被盗,立即报警。民警通过调取小区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监控,追踪李某活动轨迹,次日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当场查获未被变卖的黄金手链及剩余购物卡,为刘女士挽回大部分损失。
3.警方提示
广大车主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在锁车后一定要检查车门是否锁好,同时将汽车尽量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或有监控的区域,特别是夜间停放在偏僻路段的汽车,不要在车内放置现金、钱包、烟酒等贵重物品。一旦发现车辆被砸被盗,注意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警。
三、年终诈骗类警情
(一)虚假购物链接
1.警情概述
年终岁末是网购年货、囤货消费的高峰期,虚假购物链接类诈骗呈高发态势。此类诈骗多以“免费送礼品”“年终大额返利”“清仓低价秒杀”为诱饵,通过网购平台弹窗、社交软件推送、直播间引流等方式,诱导群众扫码加入所谓“福利群”。骗子先以小额返利、兑现小额礼品获取信任,再引导下载陌生APP、透露个人信息,最终以“刷单冲量”“订单激活”“资金解冻”等名义诱骗大额转账,造成群众财产损失。
2.典型案例
(1)2024年1月8日,李女士在淘宝浏览坚果、糖果等年货时,弹出“新春福利,扫码即送5L食用油”的弹窗。她扫码后加入“新春福利群”,按照管理员要求发送收货地址,3天后确实收到了食用油。随后管理员称可参与刷单返利活动,引导她下载“云朵好礼”APP。李女士先完成一笔小额刷单,收到10元返利后深信不疑,随后按照要求分别转账502元和3760元。对方以“操作失误”为由,要求再转8000元解冻资金,李女士才察觉被骗,共计损失4262元。
(2)王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年终清仓,品牌家电5折起,私下转账再减200元”的直播间。主播称该优惠仅针对“粉丝福利群”成员,引导他点击评论区陌生链接加入群聊。进群后,管理员发送“家电订购表”,要求先付50元“锁定优惠”,王先生付款后很快收到20元“返利红包”。随后他选中一款标价3999元的冰箱,按照要求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3799元,对方却以“订单未备注暗号”“需要补齐差价激活发货”为由,要求再转1500元。王先生察觉异常拒绝转账,尝试联系对方时已被拉黑,共计损失3849元。
3.警方提示
要提高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在收到陌生快递时不要轻信,不要扫描其中的二维码,不要点击未知链接,不要下载陌生APP,更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二)保险缴费类链接
1.警情概述
近期保险缴费类诈骗高发,不法分子主要冒充“百万保障”“微信保险”等客服人员,以“服务到期自动扣费”“不取消影响征信”为借口制造恐慌,通过诱导下载视频会议APP、开启屏幕共享,或要求透露银行卡密码、验证码、转账至“安全账户”等方式,窃取受害人资金。此类诈骗针对性强、套路隐蔽,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需高度警惕。
2.典型案例
(1)许女士接到号码为008XXXXXXX的电话,对方自称“百万保障客服”,称其开通的百万保障服务需每年扣除年费9000余元,若未主动关闭,当晚12点后将自动续费。许女士表示未开通该服务,对方称可能是误操作,需关闭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并推荐一名“专员”指导操作。许女士按照要求下载“瞩目会议”APP,开启屏幕共享后,在对方引导下操作多家银行APP,结束通话后查看账户,发现被转走8.6万元。
(2)王阿姨接到自称“保险公司客服”的陌生电话,对方称其微信中的“百万医疗险”免费体验期已到,若不按月缴纳800元费用,将被列为失信人员并面临起诉。王阿姨表示未购买过该保险,对方以“误操作开通”为由,要求添加QQ好友指导关闭,并发送软件下载链接。王阿姨按要求下载登录后,在对方诱导下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期间,王阿姨手机收到多条短信,因手机电量不足挂断语音通话充电后,发现银行卡被绑定陌生支付宝,累计被转走1.9万余元。
3.警方提示
“百万保障”是网络支付平台为用户自动开启的安全保障,不会“到期”或者“过期”,不会要求“缴费续保”,更不会影响征信。凡称退订、取消“百万保障”业务的,都是诈骗。凡是以远程办理业务为名,要求下载视频会议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的都是诈骗。
(三)非法贷款类诈骗
1.警情概述
非法贷款类诈骗近期持续高发,不法分子精准瞄准急需资金周转的群体,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发布“无门槛”“秒到账”“不查征信”“低利率”等虚假贷款广告吸引关注。待受害人提交贷款申请后,以“刷流水”“交保证金”“付手续费”“解冻资金”等为由,要求受害人预先转账,一旦得手便切断联系,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此类诈骗利用受害人急用钱的迫切心理,套路简单直接却极具迷惑性,需重点防范。
2.典型案例
(1)年底急需资金周转的薛女士通过某网贷APP申请10万元小额贷款。次日,她接到号码为138XXXXXXX的电话,对方自称贷款公司“审核员”,称其申请贷款的银行卡流水不足,需转账2万元“刷流水”才能放款。信以为真的薛女士向对方提供的“李某”账户转账2万元,之后贷款迟迟未到账,尝试联系对方时发现电话无法接通,才意识到被骗。
(2)创业急需资金的张先生在某网页看到“无抵押、3分钟放款”的贷款广告,随即点击链接填写了个人信息并申请5万元贷款。很快,一名自称“贷款经理”的人添加其微信,告知贷款已通过审核,但需先缴纳贷款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1500元,否则无法放款。张先生急于拿到资金,当即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1500元。转账后对方又以“账户信息有误需解冻”为由,要求再转3000元,张先生察觉异常拒绝转账,此时已无法联系上对方,最终损失1500元。
3.警方提示
骗子抓住部分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在互联网发布“无门槛”“秒到账”“不查征信”等夸张词汇的贷款广告,吸引受害人填报贷款信息,再以“刷流水”“交保证金”“交手续费”再放款为由骗取财产!谨记所有正规的金融平台不会在贷款下来之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放款前各种理由要求转账均是诈骗!
四、消防安全类
(一)烟花爆竹类警情
1.警情概述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激增,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及违规燃放行为频发,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近期,公安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源头管控、跨区域联动、全民宣传等举措,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典型案例
(1)2024年1月25日晚8点,杨先生将车辆停放在XX小区东侧空地后回家。不久后,附近居民赵某燃放大型组合烟花,部分烟花碎屑溅落到杨先生车上,导致车身左侧车门、引擎盖出现12处灼痕及3处凹陷,维修费用约5000元。杨先生寻找燃放者无果后报警,民警通过小区监控锁定赵某,最终赵某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2)2024年1月26日晚7点,3名未成年人在XX公园中心草坪燃放烟花,一枚未完全熄灭的烟花火星坠落至干燥草坪,迅速引燃枯草。火势借着风势蔓延,烧毁约200平方米草坪及3棵灌木,滚滚浓烟引发群众恐慌。消防部门出动2辆消防车,历时半小时将火扑灭。因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履行监管责任,需承担绿化修复费用1.2万元。
3.警方提示
年底将至,烟花爆竹的燃放高峰期也即将来临。为保大家平安,特作如下提示:燃放前,务必仔细阅读产品说明,选择空旷、无易燃物的场地,远离建筑物、树木与人群。切不可在加油站、仓库等危险区域燃放,以免引发爆炸、火灾。燃放时,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点燃引线后迅速撤离至安全距离,切勿手持燃放,以防炸伤。若遇引线熄灭,不可立即上前查看,应等待足够时间后再处理。
(二)取暖设备类警情
1.警情概述
冬季寒潮来临,取暖设备使用频率激增的同时,电气火灾警情呈现显著上升趋势。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5年上半年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占比达25.4%,其中取暖设备使用不当成为主要诱因。
2.典型案例
(1)2024年1月7日上午10点,居民王女士因连续阴雨,将孩子的化纤校服直接覆盖在“小太阳”取暖器上烘烤,随后外出购物。社区网格员巡查时,闻到浓烈焦糊味,排查后发现气味来自王女士家。联系王女士开门后,可见校服背部已烤焦0.5平方米,客厅弥漫焦糊味,所幸未引发明火。经查,“小太阳”工作时表面温度达680℃,衣物覆盖导致热量无法散发,险些引发火灾。
(2)2024年1月9日凌晨2点,居民胡阿婆家中突发火灾,邻居闻到烟味后敲门查看,发现其家中电热毯冒烟,引燃床单被褥。邻居协助将燃烧物转移至室外,民警到场后用灭火器扑灭余火。经查,该电热毯为2010年购买,远超6年安全使用年限,长期折叠收纳导致内部电热丝老化断裂,通电后短路起火,接触点温度达800℃以上。床品与电热毯已烧毁殆尽,未造成人员伤亡。
3.警方提示
使用电气设备时,要选择合格产品,并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切勿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以免衣物烤焦引发火灾。同时,要保持电暖器周围通风良好,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用时及时关闭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