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经苏州市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及复核,苏州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拟评定为三星级旅行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12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12-69823032。
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邮编:215000
苏州市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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