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于清光绪三十三年,因俞樾书有“携鹤草堂”匾而取名“鹤园”。民国31年售与苏纶纱厂厂主严氏,曾作纱厂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严氏将园献与人民政府。始为市政协办公之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园中匾额楹联几全毁坏。其后相继为印刷厂、物资局、汽车配件厂等使用。1978年复归政协。1980年国家拨款10万元进行全面整修,2007年再次修缮。1963年被列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