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接到巡察反馈建议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整改。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6次专题推进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方案、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
(二)坚持以上率下,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建议的6个方面17个问题,带领班子成员逐条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听取整改措施制定情况汇报,制定55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三个清单”。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整改事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每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督促责任处室扎实做好整改。同时,在整改期间,局党组还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巡视、调研苏州涉及我局工作履职范畴相关的2个反馈意见、市纪委政治生态监察建议、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馈的两个方面6条建议,全面开展“回头看”,一体贯通抓整改,着力推动新老问题一起整改,一并解决。
(三)突出常态长效,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深入。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将落实集中整改期任务与打通高质量发展堵点贯通起来,坚持以重点问题的高效整改,带动面上整改的提质增效,抓好一体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巡察整改对账销号工作机制,严把措施落实、质效评估和验收审核三道“关口”,确保整改取得过硬成效。强化机关纪委日常监督责任,聚焦关键环节、时间节点、整改成效等开展专项督查,倒逼责任落实。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作为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2018年巡察反馈后,党组只在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时进行过专题研究,期间没有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听取汇报,加以推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深化思想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审视存在问题,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以强力行动举措抓实抓细巡察整改。10月23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动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是建立健全“三个清单”,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根据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55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把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整改期间,局党组每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各处室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点问题”重点整改事项的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努力达到整改“一事”、警示“一片”、完善“一域”的良好效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每周一召开局长碰头会,由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工作任务,明确下一步的整改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局纪委监督职能,每周会局办公室对照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工作销号制,加大对各处室巡察整改的督查力度,严把整改落实“质量关”,并通过OA系统每月向全局通报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同时,定期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动态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整改情况:至2025年9月完成)
2.关于“问题整改抓得不实。针对工程项目领域7个廉政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仅停留在纸面上。2022年以前,频繁出现串通投标、逃避招标,以及聘用曾被财政部门通报禁止的招标代理等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认真对照采购法、招投标法,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对6万以上至招标起点金额以下项目由局长办公会讨论,起点金额以上项目由局党组会按“三重一大”规定决策程序进行。同时,严格筛选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由局采购办从财政名录中择优初步选择代理机构,并报局领导审核。2024年以来,实施的13个6万以上至招标起点金额以下项目,均由业务处室和采购办推荐3家以上建设单位,在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实施。7个1万元(含)以上至3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都通过严格的材质、报价比选,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是强化项目内控管理。认真对照《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结合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管理等6个方面编制业务流程图,全面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狠抓施工单位的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把控项目质量和进度。积极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满意度调查,评估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过程沟通和质保维护情况。2025年1月,召开由29家第三方服务外包单位代表参加的访廉工作座谈会,通过签订《工程项目采购廉政建设承诺责任书》,着力打造廉洁工程、绿色工程、样板工程、省钱工程。2024年以来,局先后实施的38个工程项目建设,在审计中均未发现任何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部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针对‘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整改措施仅局限于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没有真正起到效果。班子对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晓拂的问题尽管有所察觉,但没有通过适当形式予以提醒和批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班子政治能力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班子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定期沟通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开诚布公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增进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团结和谐的氛围进一步浓厚。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自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以来,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共开展谈心谈话16次。(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班子成员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主要领导坚持“末位发言”,确保党组重大议事规则正常运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节约集约管理要求不够有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苏州古城保护更新、推进党政机关相对集中办公的超前谋划不足。目前,还有19家党政机关分散在古城区范围内办公,且市商务局、团市委等机关单位仍零散租用8处办公用房,行政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尚未会同相关部门研究逐步退出的方案。”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1038号集中办公区建设。全面对接调研在古城办公、外租办公单位情况,梳理相关需求,推进集中办公。2024年12月,市工商联、市民宗局、市台办和各民主党派11家单位搬迁至干将西路1038号集中办公区。(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退租减租工作。认真对照办公用房标准,全面核实各租用单位的办公面积。2024年,完成台办、民主党派、社科院在金都饭店、经贸大厦、燃气大厦的退租工作。2025年完成商务局在天都商业广场的减租工作,市委金融办在邓尉路105号的退租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团市委退租搬迁至干将西路1359号办公的工作。(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年底前完成)
三是推进分散办公点的租赁管理。认真落实市领导在2024年11月5日部门预算专题会议上“关于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集中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联合市财政局通过收集合同、现场踏勘等形式,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梳理42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5年度办公用房租赁情况,并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租赁工作的请示》,2025年度拟将其中的17家市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履行全市统一职能的事业单位先行开展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租赁,全力压降租住面积。(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并于2025年年内完成)
5.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还有欠缺。对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的监管不严,常态化检查力度不足,导致个别单位车辆租赁不规范,存在非集体性出行、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租车、短距离出行租车等现象,部分单位的租车平均成本明显高于出租车和网约车价格。部分闲置房产因危房整治进展不快而未能盘活利用。公物仓作用发挥不明显,入仓物品来源渠道相对单一,在展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和各类专班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结束后,由专项财政资金采购的办公物品没有纳入公物仓进行统筹使用。对公物仓的宣传推广不够深入,在调动各部门优先使用公物仓资产积极性方面缺少有效抓手。”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公务出行租用车辆的管理。2025年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管理责任的通知》。梳理公务租车中的典型问题,形成《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负面清单》。制定《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有关事项细化说明》,对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有关事项进行细化,规范各单位租用车辆的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是加强经营性资产盘活利用。通过优化在用、共享共用、调剂、出租、处置等方式,因地制宜盘活闲置房产资源,实现资产增值增效。积极与名保、城投等国企对接,开展使用权互换等置换路径尝试。公开拍租乌鹊桥路68号、临顿路224-226号等闲置房产,推进旧学前49号等对外招租。按照清查与利用并联开展原则,做好首批9处房产的拍卖盘活准备。对不适应办公的东小桥弄3号,与姑苏区城西中心小学、胥江中心小学分校区进行置换,共盘活7000㎡的房产。按照规范出租盘活干将西路586号及人民路69号、竹辉路158号、宝带东路231号用于医疗卫生、社会帮扶、养老、商业等用途,提升房产效益。整理部分“闲散零碎”房产,将木杏新村及竹辉路沿线12处共计约600㎡的房产使用权移交姑苏区,供属地街道社区用于“海棠红·幸福里”配套使用。(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大力加强公物仓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采取“市级机关公物仓+单位内部公物仓”分布式存储方式,建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校、检察院等分仓,推进闲置资产跨系统、跨层级、跨区域共享共用。依托“省党政机关公物仓”信息系统,指导市级机关、各板块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设置虚拟仓管理账号483个,较好地实现市、县两级公物仓的对接互通。同时,加大公物仓宣传,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题宣传,会物业中心每月开展公物仓资产修旧利废,提高各部门入仓、申请调剂的积极性。2025年以来,在各类展会、专班等大型活动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结束后,由财政资金采购的办公物品及时纳入公物仓统筹使用。1-4月份,公物仓共入库资产417件、节支约42万元,出库资产254件、节支约22万元。(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6.关于“事业性资产底数不清。2023年6月,《苏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下发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未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仅完成了市环科所等17家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资产的权属登记工作,其余大部分仍停留在各单位自查上报的起步阶段。”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资产绩效管理。2024年11月,出台《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清单》《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会财政局厘清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明确管理清单,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是深入开展房产清查。根据省两办关于做好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实施计划,配合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专班,做好综合协调组、行政事业资产组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排查,加强院外大体量房产、闲置房产、经营性用房现场核查,每月部署不少于15处核查任务。目前,正按照市委要求,在对古城区内行政事业房产基础信息进行摸排核查。同时,积极参与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新平台测试,依托大数据,完善全市资产管理“一张网”。2024年11月以来,全面排查补缺,细致完善房产底数1392处、建筑面积674.85万㎡、土地面积787.22万㎡。(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大力推进房屋确权工作。成立权属办理小组,统筹协调市发改、财政、自规、住建、税务等部门,加快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多、权属登记难度大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着力将行政事业性房产权属统一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整改情况:已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7.关于“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的步伐不快。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发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不够充分。能源费用托管等节能工作在公共机构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2023年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的光伏应用和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在行政中心和市委党校进行了探索尝试,尚未在能耗较大的市立医院、市属高校等公共机构组织、指导和推广。”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先后3次开展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为主题的公共机构节能讲堂,着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召开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专项推进会,提高各级干部职工对于能源费用托管工作的认识度,加强推动项目实施落地的本领。以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走进苏州日报“引力播”直播间,大力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活动。组织绿色骑行、节能先进技术展、有奖竞答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宣传覆盖达数十万人次。同时,推进碳普惠平台在苏的应用。当前,苏州碳普惠平台公共机构用户注册数已达5000余人,走在全省前列。(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稳步推进能耗较大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持续扩大绿电利用规模,不断以发展“含绿量”提高增长“含金量”。2024年,在干将西路1038号,推进建设全市首个公共机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率先引入储能电站,实现了光储充一体化发展,既大幅提高了绿电就地消纳,也压降了楼宇运行成本,相关工作被苏州广电直播报道。今年4月,启动市行政中心北广场光伏车棚建设项目,推广绿电使用,助推节能降碳。深化推进市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全年综合节能率达14.2%。推动张家港市第一批整县制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完成招标采购,涉及200余家公共机构,合同总金额达3700万元。探索启动市级32家党政机关和2个集中办公区能源费用集中托管工作的调研分析,规划制订市级部分公共机构能源费用集中托管方案。2024年,完成全市公共建筑2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同时,主动与苏州城市学院、江苏省苏州技师等市属高校对接,逐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将屋顶光伏项目向总校推进延伸,推动市中医医院运用能源费用托管方式,开展节能技改,压降能耗。(整改情况:推进中)
三是积极推进碳交易工作。成功承办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助力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绿色低碳一体化发展。承接省局揭榜挂帅项目,探索公共机构碳交易工作机制。2024年底,以市行政中心光伏所发绿电形成的碳资产为载体,完成市级首笔公共机构碳交易,共交易碳资产770吨。(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存在短板。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的力度还不够大,满足于‘有’而未追求‘优’。目前,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仅满足车辆GPS轨迹、出车报备、定点加油及维修保养等数据上传的基础功能,对出现的异常数据不能及时预警,仍需人工处理。平台逻辑功能异常,对同一指标多次统计分析出的数据均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层级管理加强全市“一张网”建设。完成管理层级调整,将市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公安分中心、省级直属托管单位并列为同一层级。通过“1+2+3”架构,即建设一个数据底座、二个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三网融合(一网统管、一网通服、一网协同),打造公务用车全市统一平台,以统一门户、统一论证、统一编码、统一介质、统一存储、统一登录的“六统一”,通过“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形式,实现全市公务用车“一网整合数据、一屏能观全局、一体集中管理”。为满足各市区个性化需求,通过分发的账号,实现不同管理权限下的分级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是积极优化公车平台的统计功能。结合日常业务需求,对平台所涉及的各类统计事项进行逐一排查,优化计算逻辑,对部分功能实用性不强、功能重复的统计项进行删减,完成了127项需调整、优化的项目,进一步提升各指标的实用性和精准性。(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积极拓展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功能。为提升公车管理精细化水平,结合日常管理实践,增加了对无单派车、短间隔大金额维修、出车未回场、同一部件高频维修、重复投保、旧车大金额维修、节假日用车、新车大金额维修、保费上涨、短间隔加油、超油箱升数加油、不同油品加油等12类平台出现的异常数据告警功能。(整改情况:已完成)
四是积极提升公车平台信息化水平。常态化、多角度提升平台数据分析运算的科学性、合理性,积极探索公务用车无感支付新模式,构建公车运维“数币+智能合约”的应用生态,打造“车辆自主无感支付”服务场景,推动公车运维从“人管”向“车自主管理”转变。深化数字人民币实景应用,通过智能签约,串联政府和服务商两端数币钱包,实现“车辆自动识别、资金智慧支付、交易即时结算”的后台自动付费功能。(整改情况:已完成)
9.关于“后勤服务保障距离群众需求仍有差距。行政中心办公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缺口较大,不能满足工作人员需求;贯彻落实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相关要求尚不到位,据统计,2023年至2024年7月,“智慧大院”平台收到10余起食堂食品卫生方面的投诉。”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拓展服务渠道满足群众需求。通过召开民主管理委员会座谈、发放调查表对集中办公区入驻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搭建平台推动农产品销售进大院,持续深化“海棠花红”“时味苏州”惠农利民活动。结合“换位跑一次”,针对“四大中心”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倡导绿色出行,积极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将个人车辆停放到负三层,在负二层每天释放出100多个停车位,最大程度方便办事群众。(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2024年12月,在市行政中心、干将西路1038号分别新建100个、65个电动自行车无线充电桩。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安全新“三件套”,配备消防火钩、锂电池专用灭火器,在地下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加装温控感应AI摄像头。对集中办公区1001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品牌、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联合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对安全隐患进行了地毯式筛查。选取247辆铅酸电动自行车和6辆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进行电源检测,发现并帮助车主消除较高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17辆,较好地消除了安全的源头隐患。(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安排专人每天对食堂食材进行验收,对数量及质量进行把关,并查验相关票据。强化卫生保洁,落实5S管理要求,每天餐后进行常规保洁,按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专业清洗及维保服务。全面取消钢丝球,使用百洁布作为清洁工具,更新食堂餐具1000余个。结合后厨改造,新增高温冷库一间,提升食材储存卫生条件。(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主体责任缺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有欠缺,存在权力制约不严、作风建设虚化等问题,特别是前任班子“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近五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生多起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涉及班子成员2名、中层干部3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清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指导,严格要求、严格管理。2024年11月份,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2025年3月,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压实责任。(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近5年来局里发生的由风及腐、风腐一体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前沿监督所”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的学习培训,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人员管理,及时提醒、纠正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监督制约机制欠缺。领导班子分工不科学,时任副局长周晓拂既分管基建又分管财务,缺乏有效制约,使其利用职权违纪违法更加便利,2022年因严重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一段时期内,对干部的评价过度注重业务工作表现,忽视了对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情况的日常了解和掌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细化制定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监督重点、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将监督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厘清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善“责任清单+考核问责”机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指导,落实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机制,在8号楼一楼大厅设置“意见箱”,积极征求机关、社会群众对我局机关事务管理领域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事前事后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运行中的偏差和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健全干部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按季度严格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出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及局属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将平时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2024年对发生有安全事故、影响单位建设的3名处室负责人均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对工作表现优异有责任担当的同志,大胆提拔启用。巡察整改以来,提拔3名科职级干部,均得到群众认可。(整改情况:已完成)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没有到底到边。周晓拂、赵明等违法案件发生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虽然按照市纪委监委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进行了整改,但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在经费管理、资产管理、项目建设以及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离真正彻底‘翻箱倒柜’查找问题和隐患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建工程领域维修管理规范尚未制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在局阳光保障平台发布需求信息,广泛引入竞争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同时,发挥好采购办事前监督作用,严格对采购项目的方式、方案进行初审,切实保证采购维修工作的有序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范编制工作。2024年下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3次规范编制工作讨论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范文本进行细致且全面地修订与完善。2025年1月,在社会面公布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方位地向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士征求修改意见,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优化完善。下步将在报请专家组审核和省主管部门审批后,预计在9月份颁布实施。(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并于2025年9月完成)
三是狠抓廉政风险点排查。11月初,在市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对全局系统全方位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出44个方面67个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85条。同时,成立局内控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常态化内控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部分整改措施执行不严。整改措施中制定的‘廉政一刻钟’制度,在实际整改中没有得到贯彻,在7个在职党支部中,除机关第一、第三支部外,其他5个支部均未严格落实。对局机关发生的案件深入剖析不够,没有很好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案件的警示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加强“四强”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强化支部建设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2024年11月份,制定《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支部会议旁听制度》,机关党委每月选取一个支部进行旁听,及时帮助基层不断规范会议流程,落实会议内容,提高支部活动质量。同时,在坚持每月推荐党员主题党日学习资料,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基础上,加强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认真组织7个在职支部开展互学互查,对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对支部的工作帮带。认真做好机关党委委员、支部委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支部班子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支部工作联系机制,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支部联络点活动,为所在支部上好党课。同时,加强对支部班子的监督和考核,激励支部委员积极履职,提高工作效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积极推进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引导支部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围绕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等各类活动,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单位全面建设。(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松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对党员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敬畏意识淡薄,不知止、不收敛。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5月至12月开展的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顿行动期间,少数党员干部在隐秘场所违规吃喝。个别中层干部2023年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教育管理。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大力纠治“工作拖拖拉拉,作风松松垮垮”中所凸显出的“慵、懒、散、拖”等顽风陋习,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躺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见事儿就躲、扛事儿就软等问题进行检视整治。通过开展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提升暨党性教育培训、每季度干部大课堂、班子成员与新入职公务员和青年干部座谈会、“我向组织说句心里话”等形式活动,帮助年轻干部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大力加强先进典型宣传。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在“先锋书角”固定时间段运用大屏幕展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的风采,激励干部职工转作风、树形象。有力激发了干部创先争优的动力,使单位建设更加规范、内部风气更加纯正、干事创业更有激情。(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夯基固本塑形象。认真对照《苏州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严格考勤制度,抓好工作纪律落实,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干部党员队伍的管理。认真开展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24年11月,在全局系统开展“优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作风纪律专项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工作作风、服务效能。(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深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市纪委开发的教育基地、周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多形式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深入学习《2020年以来苏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市管干部忏悔录选编》案例,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结合“走看学做比”活动,走进家风馆、廉政教育馆,“走新”廉政教育形式,确保廉政教育效果“走心”。充分利用局公共区域的走道,建设廉政文化长廊,运用警句名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不断营造崇尚清廉的文化氛围。(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够重视。局党组对直属幼儿园长期存在的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解决力度不大、决心不足。民治路幼儿园教师专技岗位晋升问题早在2020年就已暴露,但局党组多年来未给与足够重视,也没有积极向上争取,直到2024年3月相关教师联名向市长信箱写信,才于4月推动解决了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建立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梳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开展人事管理政策法规集中学习,拟制《关于加强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明确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审批流程,扎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规范开展岗位聘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于2025年6月完成)
二是积极推进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优化提升。为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周边省内12家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协调运行机制进行调研,结合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实际,4月份重新设置中心内设机构,开展中层岗位人员竞聘,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激发中心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结合局机关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对局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人事工作季度例会制度。严格落实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人事工作会议,了解掌握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思想状况,组织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学习,提高下属事业单位做好人事工作的业务水平。同时,深刻吸取相关教师联名向市长信箱写信的教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圆满解决了公园路幼儿园专技八级岗位聘用、岗位设置,以及局系统公益性岗位公积金调整等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在机关事务管理中,局党组安全生产意识树得还不够牢,‘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还不够强,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压力传导不到位,监管还不够有力。2022年,行政中心食堂厨师违规操作引发了‘4.27’火情事故;2024年7月9日,干将西路1038号集中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因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发生火情。”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集中攻坚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对食堂后厨进行安全隐患整改,重新规划防火分区,增设售餐区、二次更衣区,优化切配间动线;对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规范化改造,排查水电系统隐患。细化食堂岗位安全手册,开展食堂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落实巡检制度,加强设施设备规范管理。会同多部门定期开展食堂消防、燃气、卫生等“联合查一次”活动,并做好闭环整改。(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是着力构建“六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大力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建立“部门负责人、安全总监、网格长、网格员”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常态化开展消防知识、医疗急救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充分拓展大院智慧化应用场景,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强化安防设施建设,实行防冲撞设施全覆盖,在各门卫室岗亭设置防暴器材架,不断提升大院安防能力。聚焦“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分级分类编制岗位安全操作手册,不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整改情况:已完成)
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以绩效为目标,细化第三方服务考核细则,明确奖惩措施,定期考核,全面加强第三方服务监管。抓好第三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管理,加强对驻场人员的在位检查,压实人员工作量,确保及时解决各类突发情况,全面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加强集中办公区施工安全管理,严把施工事前审批关。每日安排专人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始终处于安全有序的状态。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有效监管措施,对各施工、代建、监理单位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和工程质量同落实。同时,局领导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现场开展安全检查,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敏感性不强,内外宣的界限把握不准,对外发布信息时分析研判不充分,“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2024年7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适宜对外公开发布的单位文件放到公众号上,引发网友关注。对第三方服务外包人员意识形态监管不力,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一名保安在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各支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细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项清单,着力形成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密切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修订完善《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苏州市网络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相关条款,逐级签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健全政务新媒体内宣外宣工作机制。改版“智慧大院”小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升级“苏州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着力构建内外有别、互相联动的政务信息发布格局。自巡察反馈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发布“资讯动态”“活动动态”类信息39篇,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布机关事务系统工作经验总结、理论研究及创新亮点61篇。(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加强“三审三校”,对发布的文稿由拟稿人、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责任编辑、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校对,严把政治导向、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信息安全及文字表述等关口,在具体审核工作中加强敏感信息鉴别,对信息稿件中的敏感事项、重要数据脱敏处理、审核通过后予以部分公开。(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加强平台运维保障。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苏州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智慧大院”小程序发布平台由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局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去年11月,在加强外包网络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完成局“智慧大院运营平台”“OA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全面提高我局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水平。(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始终做到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继续高质高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持续发力抓好整改。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实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警戒线和高压线,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反弹。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机关事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通讯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8号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8618379
电子邮箱:1559548074@qq.com
中共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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